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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莞出臺城市更新實施意見
近日,東莞印發《關于深化拓空間改革 有序推進城市更新的實施意見》,圍繞五個方面提出25項意見,進一步明確公共利益屬性、強化政府主導責任、突出新型社區打造,旨在系統有序推進舊城鎮、舊廠房、舊村莊改造提升,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,致力于將東莞打造成為宜居、韌性、智慧的現代化城市。
實施意見明確了四大新型社區的打造方向,其中新型城市社區重點提升城市公共服務配套,持續強化中心城區首位度,打造生活便利、環境優美、管理有序的城市空間;新型產業社區聚焦產業轉型升級,引導產業工人市民化,打造一批配套集中、功能齊備、產城人融合的綜合性產業新城、重點產業基地或平臺、現代化產業園區、低成本產業空間;新型鄉村社區著力發掘不同鄉村獨有的自然、文化與社會價值,提升鄉村空間活力和風貌特色,打造城市功能型鄉村、城鄉融合型鄉村、特色服務型鄉村;新型農田生態社區,側重于營造現代化都市休閑景觀,推動農文旅融合發展,以保護、恢復連片優質耕地和農用地為目標,形成一批良田公園,系統構建以大山大水、小山小湖、生態廊道為基礎的生態安全格局。
實施意見特別指出,除存量項目、政府收儲項目、城中村改造項目外,原則上禁止“工改居”項目。城市更新遵循“拆治興”并舉的原則,具備條件的優先實施拆除新建;不具備拆除新建條件的,實施整治提升,通過建筑局部拆建等微改造,提高居住品質;介于兩者之間的,實施拆整結合,對安全隱患大、影響公共交通的區域優先拆除,以拆除促整治,提升城市綜合環境。
城市更新可通過政府收儲、公開招引實施主體、權利人自行改造等模式進行。其中,在公開招引實施主體模式下,政府明確改造開發條件,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競價招引實施主體,后者限期內完成土地整理后,辦理土地出讓和產權登記。在此模式下,項目在公開掛牌前可預先進行簽約,原則上保證簽約率達到80%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確定公開招引實施主體公告后,實施主體應于6個月內完成要約收購權益土地面積合計占比與人數合計占比達到90%及以上。簽約期限屆滿,實施主體要約收購簽約率不達90%的,經市政府同意后清退實施主體,且更新項目五年內不再重啟。
此外,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城市更新的公共利益屬性,提出將公眾參與貫穿于城市更新全過程,確保更新后有效提升社會和人民福祉,提升綜合環境,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。同時,加強城中村改造的法制保障,推動東莞城中村改造立法,完善行政裁決、政府強制執行與司法程序相銜接的機制。
(南方日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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